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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3-10-18 950 次瀏覽
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奎山派出所地塊位于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桂林路以南、紹興路以西、桂林路小學以東,面積7927m2,原土地使用權人為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丁家樓村、東高家村,為農用地,主要種植農作物。根據2005 -2022年歷史影像,地塊一直作為農用地使用。2023年5月,現場踏勘時地塊內種植農作物、樹木,長有雜草,保留原有地貌,地塊較為平坦。根據日照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選址意見書》,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將在該地塊建設派出所,地塊土地性質變更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類建設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為此委托日照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編制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我單位接受委托后,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對該地塊開展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3年5月~10月,我單位對項目地塊及周邊進行了現場踏勘,并對土地使用權人、周邊居民、地塊管理機構等知情人員進行了人員訪談。調查期間收集了該地塊相關資料,并從天地圖歷史影像中截取該地塊2005年~2022年衛星影像進行分析。
經調查地塊歷史上為農用地,在當前和歷史上均無潛在的污染源,周邊環境引起調查地塊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經現場快篩,檢測數據無異常,未發現該地塊受到污染的情況。綜上,調查地塊及周邊地區現狀無明確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調查地塊及周邊地區歷史上無明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地塊環境狀況可接受,今后可作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使用。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調查。